“茶庄”写成“茶莊”、“国井”写成“國井”、“笨鸡店”写成“笨雞店”、“润兴超市”写成“潤興超市”、“三鸣博雅”写成“三鳴博雅”、“华声广告书画装裱”写成“華聲廣告書畫裝裱”、 “晓梦书廊”写成“曉夢書廊”、“万德酒业”写成“萬德酒業”、“华帝”写成“華帝”……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形式多样、五彩斑斓的店铺招牌在城乡大街小巷层出不穷,随处可见。可是,部分商户存在店铺招牌没有规范用字的问题,主要是使用繁体字的现象较多。即便是使用繁体字,那么在同一块店铺招牌上应该全部使用繁体字,不能丢三落四,否则给人的感觉非驴非马,不伦不类。

“羊上树海鲜城”写成“羊上樹海鲜城”,“鲜”字也有繁体字“鮮”;

“洋河蓝色经典”写成“洋河藍色经典”,“经”字也有繁体字“經”;

“百草堂中医诊所”写成“百草堂中醫诊所” ,“诊”字也有繁体字“診”;

“县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写成“縣计劃生育婦幼幼保健服務中心” ,“计”字也有繁体字“計”;

“晓雯音乐学校”写成“晓雯音樂学校”,“晓”字也有繁体字“曉”、“学”字也有繁体字“學”。
很多店铺老板说,采用繁体字作店面招牌既显得有文化底蕴又美观。可是,繁体字让绝大多数的中小学生看不懂,在一定程度上对未成年人造成了误导。对于城市而言,规范、优美的文字招牌、标语、广告牌是街头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形象之一,所以规范用字很重要。同时,规范招牌、广告用字既是有关法规的要求,也体现了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广告、招牌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商铺招牌使用繁体字,违反了国家相关法规,应该使用规范汉字——简化字。
为促进招牌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达到招牌文字表述清晰、准确、完整,避免误导消费者,笔者建议,工商、城管、教育等有关部门加强店铺招牌、户外广告管理,针对部分店铺用字不规范的现象要限期整改,尽快恢复“门面”的规范性,营造整洁、文明、协调的城市环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