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发文,正式命名无棣县为“山东省园林城市”。
自2008年正式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以来,我县按照“水环城、绿抱水、花满园”的创建目标,努力克服土地盐碱程度高等实际困难,突出科学规划,加大科技投入,狠抓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大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城市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城市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大力实施“城市绿荫行动”,狠抓林荫道路、林荫公园、林荫庭院、林荫停车场、立体绿化建设。市政设施日益完善,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开通了12319城管服务热线,建设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我县被省住建厅推选参加了2011年11月8日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现场会并作典型发言。
2011年10月21日、22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专家考评组对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无棣县各项指标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的规定标准,探索出了城市园林绿化尤其是盐碱地绿化造林等很多值得推广的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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