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面积为43541.54公顷,比原面积调减36938.46公顷,调减比例为45.9%。调整后核心区面积15547.28公顷,缓冲区面积13559.27公顷,实验区面积14434.99公顷。
原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80480公顷。为保护贝壳堤岛这一宝贵的自然资源,1999年10月县政府批准建立了“无棣县海洋古贝壳堤自然保护区”; 2002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了“无棣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2004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系统省级自然保护区”。2006年2月16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保护区成立后,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保护与管理工作,2006年6月,成立了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配备工作人员20人,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日常巡护与管理。但从现实情况和长远保护的实际需要看,保护区建立时由于受经费和技术条件限制,致使勘察工作比较粗放,把保护价值不大的大量盐田、养殖池、油田生产区和部分村庄、农田划入,导致面积过大,给保护区管护带来了诸多不便。为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更好的保护,市县对贝壳堤分布情况进行了重新勘察,编制了相应的《规划》,并向省政府上报了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和请示。2008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我市自然保护区调整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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