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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通签发电子普通护照业务

2012-03-27 08:51:33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笔者日前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自3月15日起,我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并开通签发电子普通护照业务。
笔者日前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获悉,自3月15日起,我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始受理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并开通签发电子普通护照业务。
  据悉,电子普通护照是在传统本式普通护照中嵌入电子芯片,并在电子芯片中存储护照登记项目资料和持证人照片、指纹信息的电子化普通护照。启用电子普通护照有利于提高普通护照的防伪性能,更好地维护持照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边检机关进一步提高查验效率,并为自助通关创造条件;有利于提升我国普通护照的国际信誉,为公民国际旅行创造更多便利。
  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在程序上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信息等环节,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的签名也将扫描打印至电子普通护照资料页中。除上述变化外,申请条件、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等与以往相同。公安部2011年12月20日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电子普通护照申请,应当现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不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监护人同意提供申请人指纹信息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现场采集。电子普通护照采取了加密措施,确保电子芯片存储的指纹信息仅限于普通护照签发机关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出入境管理时读取、核验和使用。(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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