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荣获“全市行政程序示范单位”称号
2013-04-08 14:17:15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近日,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无棣县人民政府被市政府评为“全市行政程序示范单位”,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永华分别荣获“全市十佳执法单位”和“全市十佳执法标兵”荣誉称号。
近日,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无棣县人民政府被市政府评为“全市行政程序示范单位”,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和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张永华分别荣获“全市十佳执法单位”和“全市十佳执法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无棣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201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开展“山东省行政程序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省法制办确定为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示范点,承办了全市法制系统读书会,在省法制办“山东省行政程序年”活动考核验收工作中,无棣县的一系列先进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无棣县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2012年,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开展“山东省行政程序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体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省法制办确定为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示范点,承办了全市法制系统读书会,在省法制办“山东省行政程序年”活动考核验收工作中,无棣县的一系列先进做法得到省市领导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