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山东无棣县永胜赛鸽中心
协办单位:山东无棣永胜集团
监赛单位:滨州市信鸽协会、无棣县信鸽协会
监管单位:无棣县体育局、无棣县公证处
一、 参赛条件。
1、 凡承认本规程的中外信鸽爱好者均可参与。
2、 参赛鸽必须为25至45天的健康幼鸽。参赛幼鸽必须佩戴2010年所属国家和地区的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瘟疫的均不接受。参赛鸽有本中心统一接种疫苗,如已接种疫苗的必须在交鸽时主动说明,交承办单位备案。
3、 鸽友将幼鸽交本中心后,本规程即为双方合同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
4、 参赛鸽入棚当天佩戴电子足环,定期上网公布赛鸽存棚情况。
5、 无论集鸽多少奖金照发。
二、 交鸽时间及地点。
1、 交鸽时间:2010年4月15日——2010年6月30日。
2、 交鸽地点:山东无棣永胜赛鸽中心。
3、 周边鸽友可与本中心预约,由本中心上门集鸽,外省市可将鸽空运至济南机场或无棣县长途汽车站,需提前通知本中心以免误接。
4、 本赛鸽中心电话:0543-6566177 传真:0543-6566177
5、 联系人电话:13176280636、13685430777、15133727111、13280409777.
三、 参赛费用。
1、 每羽参赛费350元,(1000元3羽),训放100公里,归巢后可交费上手探视,并网上公布存棚羽数,如不上手探视的鸽友可在一周内交清参赛费,方可继续比赛,如不交费视为弃权,取消比赛资格,不再转让他人,由公棚统一处理。
2、 团体赛:每6羽鸽一组,预备鸽2羽。多交赛鸽可为A、B、C、D、E……组。团体在决赛前四百名中获得羽数多者为胜,同一组别必须入围2羽以上(含2羽)获得羽数相同,以第一名次前者为胜,(探视上手传承后鸽友根据羽数自行编组,并将编组确认传真至本中心,未编组和未传真者本中心视为放弃,本赛鸽中心有权按电脑自动编排顺序编组,编组一经确定不能更改)。
3、 鸽王赛:鸽王按二关名次相加高者为胜。
4、 指定鸽:
(1) 每组收费:A组100元,B组200元,C组300元,D组400元。
(2) 奖励办法:A、B、C、D组指定鸽羽数在20羽以下奖一名85%;20羽以上(含20羽)奖前5名,第一名30%、第二名20%、第三名15%、4、5名各10%。
(3) 一把抓有:100元、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奖一名85%。
(4) 在指定鸽赛中如鸽主不指定,其他鸽友可以指定,奖金归指定此鸽者。
(5) 预赛、决赛若遇不适放飞天气的情况下,比赛时间顺延,届时可通过浏览互联网或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6) 参赛鸽主请在赛鸽100公里训放结束一周内将参赛费用汇入以下帐号(手续费自理),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注明参赛鸽主的姓名、地址、电话,传真给本赛鸽中心以便查询。
汇款方式:
62284 81841 75251 2216 农行张贤明
62220 21613 00608 5988 工行张贤明
四、 竞赛项目、距离、时间、奖励办法。
1、 第一关预赛,300公里(±5%);2010年11月上旬(清风)。
2、 第二关决赛,500公里(±5%);2010年11月中旬(郑州)。
3、 奖励:
(1) 预赛奖:
冠军4000元,
亚军3000元,
季军1500元,
4—20名500元。
前6名各奖精致奖杯一尊。
(2) 决赛奖:
冠军4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4—10名4000元。
11—50名2000元。
51—100名1500元。
101—200名1200元。
201—400名1000元。
前10名各奖精致奖杯一尊。
(3) 团体奖:
冠军10000元。
亚军8000元。
季军7000元。
4—10名各5000元。
前10名各奖精致奖杯一尊。
(4) 鸽王奖:前6名各奖精致奖杯一尊。
(5) 指定鸽奖:各组前3名各奖精致奖杯一尊。
五、 竞赛办法
1、 依据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本规程执行中国信鸽竞赛协会现行规程。
2、 比赛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预、决赛由市、县信鸽协会委派裁判集鸽、监放和成绩审定。比赛使用进口优必胜电子竟翔系统自动显示和排名,如遇机械故障,有裁判长和仲裁委员决定为准。
3、 决赛有效为首羽归巢后到次日晚18时结束。报道期名额未满,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不包括获奖鸽),如预、决赛遇不适放飞或意外事故发生,本中心有权调整比赛时间,网上及时公布。
4、 参赛鸽在收鸽结束前发生游棚、病亡等情况,本中心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收鸽结束后,发生丢失、病亡属自然淘汰。家飞或训放丢失、病亡鸽属于自然淘汰,及时上网公布,并通知鸽主,病亡足环存档,退还鸽主,本中心不做任何赔偿。
六、 获奖鸽归巢归属办法。
1、 拍卖会定于2010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在网上公布。
2、 决赛鸽前100名,及鸽王赛前6名获奖鸽拍照。决赛获奖鸽境外迟归,境外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本中心,流拍的获奖鸽凭参赛卡向本中心缴纳100元领回。
3、 非获奖鸽及迟归鸽由鸽主领回缴纳30元,拍卖结束后15日内不来领取将视为鸽主自动放弃,由本中心统一处理,受益归本中心。所有获奖鸽奖金需凭参赛卡领取。
七、 其他事项
1、 查棚15日后未交参赛费的正是赛鸽,本公棚视为自动放弃,公棚有权做任何处理。
2、 欢迎鸽友参与查棚、比赛集鸽、扫描、入笼、放飞。本公棚全程录像并配备豪华车一辆,供鸽友乘坐,随放飞通行监督。
3、 比赛前不少于8——10趟训放,并在网上及时发布。
4、 本次比赛奖金由无棣永胜集团提供担保。
5、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山东无棣永胜赛鸽中心。
山东无棣永胜赛鸽中心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