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被公证 让更多母亲重拾希望
2013-05-11 17:05:16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今年4月份,无棣县公证处为“幸福工程”项目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16件,使216位计生贫困母亲顺利拿到了县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提供的86.4万元的救助金,截至目前,无棣县公证处共办理“幸福工程”公证案件16期,共计
今年4月份,无棣县公证处为“幸福工程”项目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216件,使216位计生贫困母亲顺利拿到了县幸福工程项目办公室提供的86.4万元的救助金,截至目前,无棣县公证处共办理“幸福工程”公证案件16期,共计3000余件。
无棣县自1996年5月被确定为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试点县,向每位贫困母亲提供救助金,一年期满后收回,再救助其他贫困母亲。为保证救助金能够顺利安全发放,无棣县公证处受“幸福工程”项目委托,对救助金发放过程进行全程公证监督,为切实减轻贫困母亲经济负担,无棣县公证处对此不收取任何公证费用。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严格审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确保人证相符、受助母亲本人亲自领取,并当场制作发放《“幸福工程”项目借款合同公证书》。
通过办理公证,更加强化了救助户的还款意识,减少了项目风险,十几年来,未出现一例救助户违约不还款的情况,为确保“幸福工程”项目资金良好运转的提供了保障,为无棣县成为“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先进项目县”和成为“全国幸福工程样板县”做出了重要贡献。
无棣县自1996年5月被确定为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试点县,向每位贫困母亲提供救助金,一年期满后收回,再救助其他贫困母亲。为保证救助金能够顺利安全发放,无棣县公证处受“幸福工程”项目委托,对救助金发放过程进行全程公证监督,为切实减轻贫困母亲经济负担,无棣县公证处对此不收取任何公证费用。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严格审查核实当事人的身份证明,确保人证相符、受助母亲本人亲自领取,并当场制作发放《“幸福工程”项目借款合同公证书》。
通过办理公证,更加强化了救助户的还款意识,减少了项目风险,十几年来,未出现一例救助户违约不还款的情况,为确保“幸福工程”项目资金良好运转的提供了保障,为无棣县成为“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先进项目县”和成为“全国幸福工程样板县”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