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打击涉牌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2011-08-21 08:55:02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往往是机动车驾驶人为逃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便于超速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或发生交通事故时便于逃逸而故意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往往是机动车驾驶人为逃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监控,便于超速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或发生交通事故时便于逃逸而故意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近段时间以来,无棣县部分驾驶人为躲避“电子眼”,将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有的将牌照摘下放在驾驶室,有的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更有甚者变造号牌,将“C”改为“O”,将“O”改为“Q”等等,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侵害了其他车主的合法权益。为严厉打击此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近日,无棣县交警大队组织开展了打击涉牌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8月10日晚,无棣交警大队集中60名警力以城区为中心展开整治行动。在行动中,交警部门围绕用光盘、布条、纸张、玻璃、薄膜等物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用尘土、油渍等覆盖机动车号牌或粘贴物品、用硬物刮损致使无法清晰辨识机动车号牌;使用自动翻牌器、可拆卸号牌架和使号牌变形、反装、倒装以及不悬挂号牌或仅悬挂一面号牌等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用油漆涂画、粘贴纸张等方式改变号牌数字、省市代称以及号牌原有特征变造机动车号牌等几个方面开展清查,当晚2个小时的时间就查扣交通违法车辆50台,其中涉牌违法车辆35台。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交警对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使用号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并处驾驶证一次记6分的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该县城区干线及沿线205国道、239省道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蒋惠庆 王长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