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二〇一二年教师招聘笔试工作的相关通知
各位考生:
无棣县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现已进入笔试阶段,为保证广大考生顺利笔试,现对笔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地点:无棣县第二实验学校
二、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15:00—17:00
三、2012年教师招聘笔试时间及信号
二〇一二年教师招聘考试时间、信号表
8月25日
工作要点
信号
14:00
监考人员
集合开会
监考掌握
14:20
监考员携带试卷等进入考场
哨声
14:30
准考证、身份证、本人三核对组织考生进场,考前教育
哨声
14:50
拆封试题
哨声
14:55
分发试题
哨声
15:00
开始答卷
哨声
15:3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哨声
16:45
提醒考生掌握时间
哨声
17:00
考试结束
哨声
四、考生守则
1、参加考试的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入考场。
2、除必要的钢笔或中性水笔、铅笔、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内。
3、参加考试者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
4、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准答题。
5、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6、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夹带、偷看资料;不准抄袭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7、如试卷上有字迹不清、页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起立说明,交监考人员处理。
8、考试终了铃响结束后,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人员的要求,整理好试卷等待收卷。
五、无棣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违纪和舞弊考生的处理规定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格遵守《参考人员守则》,不得有任何违纪和舞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违反考场纪律者
1、考场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20分;批评教育不听者,试卷作废。
2、考试开始后,交头接耳者、夹带小抄不主动交出者,试卷作废。
3、参考人员有违纪行为,不服从监考人员制止者,试卷作废。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终了(以铃声停止为限)后,强行答卷者扣20分;迟交卷者试卷作废。
(二)考试舞弊者
1、抄袭别人答卷、传递小抄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交给别人抄袭者,试卷作废。
2、互换试卷或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者,试卷作废。
3、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试卷作废。
4、雷同试卷经领导小组认定后,试卷作废。
说明:
1、对考试中发生的其他违纪和舞弊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2、对违纪和舞弊者根据情节轻重,均给予行政处分。
无棣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