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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二〇一二年教师招聘笔试工作的相关通知

各位考生:

无棣县2012年教师招聘工作现已进入笔试阶段,为保证广大考生顺利笔试,现对笔试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笔试地点:无棣县第二实验学校

二、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15:00—17:00

三、2012年教师招聘笔试时间及信号

二〇一二年教师招聘考试时间、信号表

8月25日
 工作要点
 信号
 
14:00
 监考人员

集合开会
 监考掌握
 
14:20
 监考员携带试卷等进入考场
 哨声
 
14:30
 准考证、身份证、本人三核对组织考生进场,考前教育
 哨声
 
14:50
 拆封试题
 哨声
 
14:55
 分发试题
 哨声
 
15:00
 开始答卷
 哨声
 
15:3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哨声
 
16:45
 提醒考生掌握时间
 哨声
 
17:00
 考试结束
 哨声
 

四、考生守则

1、参加考试的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入考场。

2、除必要的钢笔或中性水笔、铅笔、橡皮、直尺、圆规、三角板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内。

3、参加考试者要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

4、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准答题。

5、在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交卷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

6、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夹带、偷看资料;不准抄袭他人试卷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自己的试卷;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7、如试卷上有字迹不清、页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起立说明,交监考人员处理。

8、考试终了铃响结束后,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人员的要求,整理好试卷等待收卷。

五、无棣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违纪和舞弊考生的处理规定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格遵守《参考人员守则》,不得有任何违纪和舞弊行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违反考场纪律者

1、考场内禁止吸烟、禁止大声喧哗,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20分;批评教育不听者,试卷作废。

2、考试开始后,交头接耳者、夹带小抄不主动交出者,试卷作废。

3、参考人员有违纪行为,不服从监考人员制止者,试卷作废。

4、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终了(以铃声停止为限)后,强行答卷者扣20分;迟交卷者试卷作废。

(二)考试舞弊者

1、抄袭别人答卷、传递小抄或有意将自己的答卷交给别人抄袭者,试卷作废。

2、互换试卷或寻找借口离开考场作弊者,试卷作废。

3、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试卷作废。

4、雷同试卷经领导小组认定后,试卷作废。

说明:

1、对考试中发生的其他违纪和舞弊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2、对违纪和舞弊者根据情节轻重,均给予行政处分。

 

 

无棣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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