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地点:2011年9月22日-----9月28日在无棣县体育局灯光篮球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群众团体均可组织或联合组队参加。
三、参赛人数及运动员资格:
1、参赛人数:参赛单位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10人;
2、运动员资格:不搞资格审查,但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报名参赛,以报名单为准。
3、参赛服装:各队必须配备统一服装外套,比赛服必须有深浅各一套。
四、竞赛办法
1、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不超过8队采取单循环)
2、决定比赛名次办法: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 取消全部比赛资格,按积分获或失分率决定名次。
3、比赛采用4节制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奖:奖前三名:另设“优秀组织奖”和“精神文明奖”
2、个人奖:前三名队员及教练。
六、经费 有赞助单位卓佳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全部承担
七、裁判 从本县抽调
八、报名及报道:
1、各单位认真填写报名单,加盖公章,于9月19日上午11:30 日前将报名单报体育局群体科,报名时各队必须缴纳纪律押金600元 地址:无棣县体育局群体科 联系人:刘宝峰 联系电话:15006963955 逾期不予编排
2、各代表队于2011年9月22日18:30统一服装到篮球场参加开 幕式。
九、9月19日下午3:00在县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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