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计量仍按住房面积收费
2012-10-10 14:37:32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近日,记者从供热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冬取暖费收取标准目前维持不变,民用取暖费收取标准为23元/平方米,办公、商用取暖费收取标准为34元/平方米。
西区鑫诚热力营业部张玉华经理告诉记者,
滨州传媒网—鲁北晚报讯 近日,记者从供热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冬取暖费收取标准目前维持不变,民用取暖费收取标准为23元/平方米,办公、商用取暖费收取标准为34元/平方米。
西区鑫诚热力营业部张玉华经理告诉记者,目前,今冬取暖费收取依然是按照民用23元/平方米,办公、商用34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收取,价格维持不变。
“相较于往年,今年安装热计量表的用户明显增多,但由于新的热计量收费文件尚未出台,目前对于该部分热用户,取暖费依然按照用户房产证实有面积进行全额全收,这部分用户的费用收上来之后仍然采用多退少不补的政策。
记者从东区鑫谊热力了解到,今年今年取暖费收取标准目前也采取同往年相同的价格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