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本学期校车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月180元。现就收取学生乘车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3年下半年学生乘车时间及应收金额
2013年下半年学生乘车时间为2013年9月2日至2014年1月20日,每月按照新收费标准180元/人,本学期应收846元。
二、注意事项
请各学校在认真宣传的基础上安排收费,并于10月15日前将乘车费打入教育局核算中心账户。
户名:刘宝峰 账号:622848 1842 5514 85711(农行)
教育局核算中心联系人:蔡崇贵 电话:6335535
无棣县教育局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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