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自10月27日起,县党政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下午调整为1:30至5:30,上午工作时间不变。各企业和其他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幼儿园)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调整作息时间。
中共无棣县委办公室
无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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