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淘宝店——诚信经营承诺书
2014-11-09 15:46:23 作者:见内容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为共同构建诚信、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网络经营秩序,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本店(本人)特向广大网民及淘宝网承诺如下: 一、 不参与、不加入、不组建任何交易信用炒作组织
为共同构建诚信、透明的网络消费环境,共同维护公平、规范的网络经营秩序,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健康持续发展,本店(本人)特向广大网民及淘宝网承诺如下: 一、 不参与、不加入、不组建任何交易信用炒作组织(该交易信用包括商品销量、评价、DSR评分等); 二、 不进行 任何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保证每一笔交易内容、交易信用均为真实、可信,绝无虚构、炒作行为。 三、 不发布、不传播、不推广任何有关交易信用炒作的违规信息,并积极举报此类违规信息; 四、 积极接受广大网民及淘宝网的监督,严格遵守、积极维护淘宝网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 五、 若本店违反淘宝网交易信用体系的各项规则,本店愿意接受淘宝网的相应处理措施,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本店郑重承诺:本店将始终恪守上述承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信用炒作行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淘宝网的相关规定,诚信、公平、规范地开展经营活动。
新的虚假交易规则请查看这里:
第五十七条
新的虚假交易规则请查看这里:
第五十七条
虚假交易,是指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得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行为。
虚假交易的,淘宝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同时,淘宝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一)
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仅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不扣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每次扣12分;
(二)
卖家第三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扣12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48分;
(三)
卖家第四次及以上发生虚假交易行为,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48分;
(四)
若卖家的虚假交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每次扣48分。
淘宝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于30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搜索降权。如某商品发生多次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卖家刻意规避淘宝监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或为他人提供虚假交易服务的,视为严重违规,每次扣48分。
卖家应按照淘宝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诉凭证,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一般违规行为;首次发生的,给予警告,再次及以上的,每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