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信德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山东无棣县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中坚持“谈讲访评”工作法开展释法说理,采取了“因人制宜”、“因案制宜”的方法,注重了说理的方法、效果,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谈,即交谈,与双方进行深入的谈心。即在受理案件过程中,积极与犯罪嫌疑人、不会让进行有效沟通,通过贯彻实质性问题的交谈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人情等各个方面的教育与感化,使得犯罪嫌疑人从思想上、认识上明细自己明晰自己给不会让造成的伤害,从而为下一步的释法说理打下基础。 讲,即宣讲,向双方讲解法律及人情。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中对双方进行法律、人情上的讲解。如该院处理的杨某涉嫌故意伤害其姐姐杨某某案件中,干警从法律适用以及“家和万事兴”、“仁义”的角度对姐弟俩进行了讲解,姐弟俩当场表示后悔当初的不冷静,今后要珍惜姐弟亲情。 访,即回访,结案后对双方进行回访。该院不仅重视案件当时完结后的状态,还对双方之后的情况进行了适时回访。通过回访进一步了解了双方的思想状态,如发现问题则即使处理,保障将矛盾化解于无形。 评,即点评,组织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积极参加市院组织的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市院评比中所提出的改进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并号召干警对市院评选出的优秀释法说理文书学习,以期对今后的工作达到指导性效果。 自实施“谈讲访评”工作法以来,该院所结的案件均达到了案件事了人和,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增强了执法办案的人文关怀和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