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形象,加强检察新闻宣传规范化水平,严明检察工作纪律。近日,山东无棣县检察院制定完善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考核办法》,切实营造良好的检察工作舆论氛围。
加强新闻宣传管理工作。明确院宣传工作的基本目标,院科室部门、干警个人的具体目标。由院政工部门统一主管,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终汇总制度,择优稿件不定期编发《宣传工作专刊》,便于领导决策,并同步向上级院、县委等各部门报送,扩大宣传影响。
规范宣传内容与载体。要求突出宣传检察工作中取得成绩,形成的亮点以及涌现出的典型人物、事迹。强化载体,灵活采取消息、通讯、评论、图片、广播、电视专题片等方式宣传,与检察工作无关内容不予考核。
严肃新闻宣传纪律。要求宣传稿件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失实。凡是涉及案件的宣传稿件,必须经分管检察长审核,报政工科备案后方可投稿。强化保密纪律、大局意识,涉及敏感问题的稿件,一般不予公开发表。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对新闻宣传,进行网络公示,强化监督管理。根据宣传任务,设置宣传奖,发稿数量和质量,评选先进个人,优秀稿件予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院通报。(杨林宝)
[错误报告]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浏览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