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和遏制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优化金融生态环境,2017年9月1日,无棣县人民法院、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无棣县公安局、无棣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无棣县支行、滨州银监分局无棣办事处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通告》。

自全县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专项行动以来,无棣县公安局将其作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组成专案力量,广辟案件线索,持续深入推进该项工作。11月17日,再次刑拘两名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11月中旬,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与王某合伙于2012年4月在无棣县某银行贷款30万元,2014年4月贷款到期后至今未偿还本金及利息。11月17日,民警将二人传唤到案后,二人对骗取银行贷款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1月17日,赵某和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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