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有效改善用水供需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第460号令)、《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无棣县实际,制定了《无棣县水资源管理办法》。按照《无棣县水资源管理办法》规定,地热水、矿泉水以及其它各种类型的地下水都属于水资源的范畴,所有水资源开发、利用均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水功能区纳污能力”三条红线用法的形式进行量化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取水论证、审批和退水方案编报制度;进一步强调以供定需、计划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必要性;引导全民自觉转变用水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拓宽发展空间找到新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该《办法》对于保护水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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