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无棣县公安局依法拘留一名阻碍执行职务违法嫌疑人张某。
2017年11月25日19时左右,张某酒后在某足疗店内滋事,并涉嫌酒驾。接到报警后,无棣县公安局海丰派出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面对处警民警,张某大声吵闹,不配合执法。处警民警当场将张某强制带离,及时调查固定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无棣县公安局对张某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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