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疾控中心 公正性声明
2015-12-14 15:11:49 作者:尚兴旺 来源: 浏览次数: 评论 0 条
无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在确保诚信性与公正性的前提下,坚持客户至,创建一流的检测检验水平,树立良好的集体形象,特声明如下:
1.本中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
1.本中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
无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在确保诚信性与公正性的前提下,坚持客户至,创建一流的检测检验水平,树立良好的集体形象,特声明如下:
1.本中心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独立开展业务的权力,其结果判定不受任何行政干预,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影响,能始终、持续地保证做出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2.本中心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或契约的规定,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诚信、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现场检测、理化和微生物检测等方面的服务。
3.本中心制定《实验室公正行为控制程序》,以保护工作人员不受来自商业、财经或任何其他方面的压力而影响检测工作人员在公正性、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
4、本中心制定《服务客户、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实验室公正性行为控制程序》,对与客户相关的机密、信息及专有权实施严格的保密和出具数据公正,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并对所有客户以及社会提供检验服务、一视同仁。认真履行委托检验合同,及时出具检验报告。
5、本中心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2015)、《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等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质量手册》(B版)进行换版,新版《质量手册》(C版)作为中心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和法规性文件,更具有操作性和实用性。
6.本中心积极参与省内实验室的水平检测和比对实验,并与这些实验室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以不断提高检测水平和能力。
以上各项承诺,接受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