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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新闻无棣新闻我县开展2011年城镇低保对象核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镇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日前,县民政局开始对全县重点城镇低保对象进行认真核查清理,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的低保资格,把新申请且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城镇低保范围。预计整个工作历时两个月,下月底结束。
  此次核查范围主要包括5类家庭: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在行政、事业单位上班,或已享受离退休待遇,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低保家庭成员中虽非财政供养人员,但有工作单位,工资能够正常发放且工资水平较高的家庭;低保家庭成员中有开矿、开商店、办公司(工厂)、从事客货车营运等经商办企业的家庭;房产较多或拥有豪宅的家庭;拥有并使用私家车等非生活必须的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只要具备其中一项条件,就认定该家庭收入明显高于城镇低保标准,采用“一票否决”的方式,取消该户的城镇低保待遇。
  为保障此项活动顺利开展,县民政局成立了核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低保检举信箱”,在新闻媒体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和投诉的一些低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使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据悉,我县目前有城镇低保对象3630人,月发放保障金76万元。(孙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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