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无棣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无棣县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刘树林同志代表中共无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中共无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自中共无棣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来所作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
大会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积极适应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强县的新要求,认真执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做好纪律检查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顺利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加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努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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